85.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司法厅、省直有关部门)

  一、实施办法

  1.合理确定跨部门联合抽查数量、抽查比例和频次。

  2.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依法组织实施。

  5.及时公示抽查结果。

  6.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二、承办部门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和省直各相关部门

  三、办理条件

  除对地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或根据大数据分析、投诉举报、其他部门或上级部门转办交办获得的信息。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注册处 0431-85279044

  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0431—8277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