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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 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补助力度 |
服务对象 | 省内各县、市、州医保参保人员 |
支持方式 | 1、各级政府应当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建立相应的政府补贴体系,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补助力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民办学校政策 |
服务对象 | 民办学校 |
支持方式 | 1、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实行分类收费政策,保障依法自主办学。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委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增加农村教育经费补助 |
服务对象 | 农村学校 |
支持方式 | 1.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委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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